全國首個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技術規范——《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技術規程》國家標準(以下簡稱《規程》)于近日批準發布,將于2024年1月1日起實施。
《規程》由自然資源部組織編制,有機融合了原省級主體功能區規劃、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、省級城鎮體系規劃、省級海洋功能區劃等空間規劃成果和技術規范。同時,《規程》明確了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的頂層設計和總體要求,內容覆蓋陸海、城鄉、地上與地下等全域國土空間,確立了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的定位、任務、編制原則,規定了編制程序、技術路線,描述了規劃方案編制和成果要求等主要內容。
《規程》堅持問題導向與目標導向相結合。一方面,通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,以及國土空間利用狀況評估和風險評估,研判空間安全、利用、品質等方面問題和氣候變化、人口變化等可能帶來的風險挑戰等;另一方面,結合省域實際,明確省級國土空間的總體定位和主要目標,進一步細化實現目標的路徑和策略。
《規程》從提高規劃編制的針對性、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出發,突出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的協調性。1.
一是強調區域協調,從生態協同保護、環境協同治理、產業協同發展、基礎設施互聯互通、公共服務共建共享等維度,形成省際、省內區域協調方案。1.
二是強調功能協調,農業空間突出保護優先、質量提升和結構調整,保障國家糧食安全,滿足人民群眾對高品質農產品的需求;生態空間要求安全優先、維護生物多樣性和改善生態服務功能,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;城鎮空間要求結合人口、產業等變化趨勢,分類引導城鎮空間集聚高效布局和綠色轉型發展,打造具有競爭力的國土空間,對基礎設施布局、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保護利用等也提出了空間指引。1
三是強調要素協調,重點從安全保障、功能完善和品質提升三個維度,以鞏固國土空間安全底線為基礎,從自然資源、歷史文化以及各類空間支撐要素等方面,提出了規模、布局和結構等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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